廈門日報訊(記者 殷磊)《廈門市經濟特區燃氣安全監管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今起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這項法規的實施必然會對我市的燃氣安全監管工作起到規范和加強的作用。那么,它帶來了哪些新的變化?本報記者邀請燃氣專家進行了解讀。
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將全市推廣
法規:《草案》第十條規定,“餐飲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安裝符合國家質量、計量標準的可燃氣體濃度報警等安全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設施,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餐飲場所使用五十公斤單閥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應當具有五百平方米以上的經營面積,設置獨立氣瓶間,且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規程的要求。禁止餐飲場所使用五十公斤氣液相雙頭液化石油氣鋼瓶。”
《草案》第二十六條還規定,違反第十條第三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使用鋼瓶的,沒收鋼瓶。逾期未改正的,對單位處以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www.bltbjq。。com
解讀:小吃店、小飯館、熟食攤等“小字號”餐飲場所,常常存在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單薄的問題。對此,《草案》專門對餐飲場所的用氣進行了規范,并制定了相應的罰則。
專家同時介紹說,目前各區都已經開展或計劃開展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湖里區在全區3000多家餐飲場所安裝了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思明區也已下發通知,在全區餐飲等場所(含企事業單位及學校食堂等)推廣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政府將采取“以獎代補”形式,對購買、安裝費用實行一定比例的補助。
針對餐飲場所的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始終沒有中斷。整治的重點,就是違規使用五十公斤液化氣鋼瓶。為了確保專項整治能取得成效,我市還成立了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協調組,由市政園林、安監、*、交通、商務、市場監督、質監、行政*、消防、環保等多個部門以及各區政府的分管*組成。截至今年1月下旬,全市6個區共組織檢查組3059個,參加檢查人員30264人次,檢查餐飲場所38468家(次),發現安全隱患25124項,已經督促整改安全隱患22228項。
入戶安檢
是燃氣企業應盡義務
法規:《草案》第十二條規定,“燃氣經營企業要實施年度入戶安全檢查,對非居民用戶每年檢查不得少于一次,對居民用戶每兩年檢查不得少于一次”。
解讀:廈門使用液化氣鋼瓶的用戶達37萬戶,有上百萬個液化氣瓶,使用管道天然氣的用戶約40萬戶,燃氣管網長度達到2200公里。面對數量如此龐大的用戶群和燃氣設施設備,要想實現燃氣安全的*管理,必須確保廣大用戶能規范用氣。
專家指出,這種“年檢工作”非常有必要,也是燃氣經營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企業一方面可以檢查燃氣設備的安全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用戶規范用氣,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機做好安全用氣宣傳,向用戶提供技術指導。
液化氣鋼瓶
要實施數字化管理
法規:《草案》第十五條規定,“對鋼瓶實施數字化管理,做到鋼瓶流轉數據的可追溯查詢”。
解讀:相比管道天然氣,瓶裝液化氣更需要加強監管。專家介紹,這項工作目前已展開,按計劃,今年年底,各燃氣企業要完成液化氣鋼瓶數字化管理系統的建立。屆時,每個鋼瓶都將有自己的數字,全面追蹤鋼瓶的出廠、充氣、銷售、配送、換氣、檢修等過程,還要能與用戶信息一一對應,時時監控鋼瓶流向,實現鋼瓶流轉可追溯、可監控。各家燃氣企業只能對自家鋼瓶進行充裝,杜絕正規鋼瓶淪為黑氣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根據鋼瓶條形碼,追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