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發布《關于積極穩妥推進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果落地的函》,要求各地4月份全面啟動實施第二批集中采購結果。個別中選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正常供應的,應不晚于6月份啟動。
文件中指出,第二批集采是推進國家組織藥品集采常態化運行的重要一步,當前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抓緊落實中選結果有利于穩定需求和市場預期,中選企業期盼第二批集采及時推進,帶動醫藥行業復工復產。
著眼全面按時啟動,精心組織實施
文件要求各地要著眼于4月份全面啟動實施第二批集采結果,抓緊部署各項工作。
一是摸清基本情況。及時掌握中選企業生產供應情況、醫療恢復診療情況,以及實施第二批集采結果相關準備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統籌謀劃。
二是細化落實各項工作。按既定步驟出臺相關政策,落實帶量采購要求、明確配套政策、調整支付標準;有序開展中選產品掛網、庫存報告、培訓宣傳、合同簽約、信息系統升級等準備工作。
三是明確具體啟動時間。各省份要按既定部署盡快明確啟動實施第二批集采結果的時間,及時通知企業和醫療。個別受疫情影響嚴重的省份確有困難的,報聯采辦同意后,可適當推遲啟動或分地區啟動實施。
四是妥善做好生產供應困難中選企業的工作。積極協助當地中選企業復工復產,盡快保障中選藥品供應。如確有個別中選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正常供應的,相關省份醫保部門應視情況與其協商確定延期供藥時間,不晚于6月份啟動。
五是加強宣傳工作,合理引導社會群眾預期。
確保中選藥品*,保證中選藥品優先使用
對于穩妥推進第二批集采中選結果落地實施,文件提出了四個要求。
一一是做好基金預付和醫院回款。不折不扣地落實醫保基金預付,監督醫療及時回款,幫助企業加快回籠資金,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二是把牢質量關。加強與藥監部門協作配合,克服疫情造成的困難,實現中選藥品質量檢測全覆蓋,確保中選藥品*。
三是保證供應和配送。做好中選藥品供應、配送和采購調度工作,提高企業復工復產效能,避免庫存短缺、配送不到位等問題。
四是保證中選藥品優先使用。與衛生健康部門及醫療協調聯動,確保群眾用上質優價宜的中選藥品。同時,要做好中選產品的平穩替換,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
做好“4+7”試點與全國擴圍的銜接,積極推進省級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一是做好“4+7”試點與全國擴圍的街接。“4+7”試點期滿后,試點城市及其所在省份應堅持帶量采購,堅持依法合規、公開透明,做好兩個采購周期之間的平穩過渡,確保試點圓滿完成。
各省醫保部門要與聯采辦和相關部門緊密合作,按照確保質量、確保供應、確保使用、確保回款的要求平穩推進全國擴圍工作。
二是積極推進省級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9月底前,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探索對未納入國家組織集中采購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開展帶量采購,其他省份也要積極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