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儀表標準】8月5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了《固定污染源廢氣 顆粒物的測定 便攜式振蕩天平法》地方標準報批稿,公示期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9月5日。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HJ/T 48—1999 煙塵
采樣器技術條件;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 656—2013 環境空氣顆粒物(PM2.5)手工監測方法(重量法)技術規范等技術規范中的部分內容。
本文件規定了利用便攜式振蕩天平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顆粒物的方法。本文件適用于燃煤、燃氣、燃生物質鍋爐以及水泥窯爐、水泥磨機、鋼鐵燒結廢氣中顆粒物的測定。本文件適用于水分含量低于20%,濃度不大于100 mg/m3的廢氣中顆粒物的測定。當顆粒物測定結果大于100 mg/m3時表達為“>100 mg/m3”。當采樣體積為66.6 L時,本文件的方法檢出限為0.4 mg/m3。
方法原理:
本文件采用煙道外過濾的方法,將采樣管由采樣孔插入煙道中,利用等速采樣原理抽取一定量含顆粒物的廢氣,根據振蕩天平現場測量采樣濾膜上所捕集到的顆粒物質量和同時抽取的廢氣體積,計算出廢氣中顆粒物濃度。
儀器和設備:
1.儀器結構和組成。便攜式振蕩天平顆粒物測定儀由采樣裝置、測定裝置及輔助裝置組成。采樣裝置由采樣嘴、皮托管、溫度探頭、溫度測量、靜壓測量、壓差測量、加熱采樣管、加熱軟管組成。測定裝置為振蕩天平單元。輔助裝置包括冷卻、干燥單元、等速采樣單元、大氣壓力計以及連接管線。
2.采樣裝置。1.采樣嘴應符合 GB/T 16157 中采樣嘴裝置的要求。2.皮托管、靜壓測量與壓差測量應符合 GB/T 16157 中廢氣壓力、流速測定裝置的要求。3.溫度探頭應符合 GB/T 16157 中廢氣溫度測定裝置的要求。4.加熱采樣管應由耐腐蝕、耐熱材料制造,采樣管應配有接地線。采樣管應有足夠的強度和長度,并有刻度標志,應選擇具備加熱功能的采樣管,加熱及保溫溫度應不低于110 ℃。5.采樣管部件孔徑的任何變化均應平滑過渡。6.加熱軟管加熱溫度應≥75 ℃。
3.測定裝置。振蕩天平單元應滿足下列要求:量程:0 mg-2000 mg;最小質量增量:0.1 mg; 相對誤差:小于±5%;稱量溫度:≥75 ℃(具有加熱、保溫功能);具有抗靜電功能;具有抗振動功能。
樣品采集與測定:
1.根據現場實際測量的煙道尺寸,按8.1要求選擇采樣平面,確定采樣點數目。2.記錄現場基本情況,清理采樣孔處積灰。3.將儀器置于測量位置,安放平穩,進行開機自檢,測定儀自檢結束后進行儀器校驗。取出采樣濾膜,待數據穩定后儀器歸零,安裝標準濾膜,儀器振蕩天平開始稱重,待數據穩定后記錄儀器顯示值。計算現場儀器振蕩天平標準濾膜測定值與標準濾膜稱量值的相對誤差,相對誤差應在±5%以內,否則測試結果無效。4.安裝采樣濾膜,正確連接測定儀。5.檢查系統是否漏氣,檢漏應符合 GB/T 16157 中系統現場檢漏的要求。6.采樣管達到設定伴熱溫度后開始采樣,采樣步驟參見 GB/T 16157 中采樣步驟的要求,采樣過程中進入采樣嘴的吸氣速度與測點處氣流速度的相對誤差應小于 10%。7.采樣過程中測定裝置同步對采集的顆粒物進行稱量,測定時間應不少于 45 min,記錄測定儀顯示值及相關參數,現場記錄宜按照附錄 A 填寫。8.測定完成后,將采樣管從煙道內取出并保持采樣管伴熱,啟動抽氣泵,用清潔空氣對采樣系統進行清洗。9.排氣參數按照 GB/T 16157 相關規定測定。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1.現場采樣的質量保證措施應符合 HJ/T 397—2007 中 13.3.2 的要求。
2.組合式采樣管皮托管系數應半年校正1次。當發現皮托管變形或損壞時不能使用。
3.標準濾膜使用3個月后,按 8.2.1 要求對標準濾膜進行稱量值驗證,驗證值與標準濾膜稱量值相對誤差應在±2%以內,否則應重新測定標準濾膜稱量值。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