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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為適應工業設計創新發展需要,持續發展壯大工業設計市場主體,更好支撐制造強國建設,工信部修訂形成了《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見附件1)。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填寫《征求意見反饋信息表》(見附件2),發送至hujirong@miit.gov.cn。公示時間:2023年4月20日-5月19日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加快培育壯大工業設計市場主體,促進工業設計創新發展,提升工業設計賦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制定本辦法。
工業設計是指以工業產品為主要對象,綜合運用科技手段和工學、美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形態及包裝等進行整合優化的創新活動。
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是指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工業設計創新力強、業績突出、發展水平領先的工業設計機構。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包括兩種形式:制造業企業等單位設立的,主要為本單位提供工業設計服務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面向市場需求提供工業設計服務的工業設計企業。
《管理辦法》對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培育和管理都提出了相關要求,指出,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工業設計中心梯度培育體系,持續培育壯大工業設計市場主體。
工業和信息化部要加強宏觀指導和政策引導,推動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聚焦制造業重點領域,實現設計優化和提升;面向產業鏈供應鏈中小企業開放設計項目,增強產業鏈協同設計能力和水平;積極參與關鍵技術攻關、重大項目研發,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省級主管部門應立足本地區產業特點和工業設計發展階段,參照本辦法制定完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開展本地區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培育認定工作。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評價
標準應依據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評價指標制定,可結合本地區實際設定“特色化指標”,特色化指標分值不超過總分的30%。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應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管理辦法》規定對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實施動態管理。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每次認定及復核的有效期為4年,到期應參加復核。接受復核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按照要求在指定信息平臺提交有關復核材料,報省級主管部門。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填寫評價意見,按要求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復核后,發布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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