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半日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暫無信息 |
閱讀:65發布時間:2024-7-14
海洋天氣現象觀測和記錄方法
在定時觀測中,只觀測和記錄觀測時出現的天氣現象。
在定點連續 觀測中,下列天氣現象應觀測和記錄開始時間和終止時間(時、分):雨、陣雨、毛毛雨、雪、陣雪、雨夾雪、陣性雨夾雪、霰、米雪、冰粒、冰雹、霧、雨凇.霧凇、吹雪、雪暴、龍卷、雷暴、極光、大風。地只觀測和記錄開始時間。
根據各天氣現象的特征(參見附錄C) ,判定視區內出現的各種天氣現象,用表3中的符號記人記錄表的天氣現象欄。
在定點連續觀測中,兩次觀測之間出現的天氣現象按出現的順序記人前一次觀測的記錄表。需要觀測和記錄起止時間的天氣現象,按下述規定記錄:
a)先記符號,后記起止時間。在幾次定時觀測中連續出現的天氣現象,各定時記錄表中應連續記錄。
示例:07時15分至11時20分有霧,在05時的記錄表中記=0715--,在08時的記錄表中記=0800一,在11時
的記錄表中記=1100一1120.
b)出現時間不足1min即終止時,只記開始時間。
c)大風的起止時間,凡兩段出現的時間間歇在15min或以內時,應作為一次記載。
在視區內出現的天氣現象但在測站未出現,也應觀測和記錄,同時應在紀要欄注明。
當天氣現象造成災害時,應于紀要欄內詳細記載。
凡與海面能見度有關的天氣現象,均應與海面能見度相配合。
儀表網 設計制作,未經允許翻錄必究 .? ? ?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請輸入你感興趣的產品
請簡單描述您的需求
請選擇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