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差(液位差)修正
前文敘述的壓力—力值關系式考慮,即式(10),僅在活塞式壓力計的參考平面上是成立的,實際應用中,我們往往更關注被測試設備的受壓點的壓力。這需要對系統內流體(氣體或液體)的高度差造成的壓力差進行補償。進行表壓模式測試時,參考壓力(氣壓)隨高度的變化也必須考慮。以圖5 為例,活塞參考平面處的壓力以PA表示,被測儀表感壓點的壓力以PB 表示,則:
式中:
k = 比例系數
h = 被測試儀表感壓點與活塞參考平面的垂直高度差。被測試儀表在活塞參考面上方時為正,下方為負。
gl = 當地重力加速度
上述修正看起來似乎意義不大,其實不然。看下面的例子:若活塞壓力計所用工作介質(油)的密度為 0.9 gm/ cm3,則每厘米液柱產生的壓力約為0.0009 kgf/cm2。當活塞壓力計工作壓力為100 kg/cm2,液柱高度差為1厘米時,如果不對高度差進行修正,將產生9ppm 的測量誤差(0.0009%);如果高度差為10cm,則測量誤差可達到90ppm(0.009%);在這個高度差下,如果活塞壓力計工作壓力為10kgf/cm2,則由液柱高度差引起得的誤差可達到900ppm(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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