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的普遍使用,家庭燃氣安全被提上日程。如何才能安心地使用這些情節能源是人們需要思考的問題。
有需求就有解決對策,的廣泛應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家庭的用氣安全。能實時監測可燃氣體的濃度,超過預設值后會發出報警信號,從而提醒人們采取緊急救助措施,是家中的安防設備。
近日,根據GB 15322.2-2019《可燃氣體探測器》(第二部分:)國家新標準的發布,的相關要求又有了新的改變,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解讀一下吧!
一、外觀要求
1.(以下簡稱“探測器”)應具備產品出廠時的完整包裝,包裝中應包含質量檢驗合格標志和使用說明書。
2.探測器表面應無腐蝕、涂覆層脫落和起泡現象,無明顯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緊固部位無松動。
二、性能
1.一般要求
(1)探測器應采用36V及以下的直流電壓或220V交流電壓供電。采用外部直流電源供電的探測器應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供電,且應具有極性反接的保護措施。采用電池供電的探測器應具有防止極性反接的電池安裝結構,當電池被取走時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識。
(2)探測器表面應具有工作狀態指示燈,指示其正常監視、故障、報警工作狀態。正規監視狀態指示應為綠色,故障狀態指示應為黃色,報警狀態指示應為紅色。指示燈應有中文功能注釋。在5lx~500lx光照條件下、正前方5m處,指示燈的狀態應清晰可見。
注:正常監視狀態指探測器接通電源正常工作,且未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時的狀態。
(3)探測器應具有氣體傳感器壽命狀態指示功能,并滿足以下要求:
a、氣體傳感器壽命狀態指示應為黃色;
b、探測器累計工作時間達到氣體傳感器使用期,狀態指示應閃亮;
c、探測器表面應有提示氣體傳感器失效或壽命到期需更換的明顯標識;
d、探測器使用說明書中應注明氣體傳感器上午還用期限。
(4)具有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在5lx~500lx光照條件下、正前方1m處,顯示信息應清晰可見。
(5)在額定工作電壓條件下,探測器報警信號在距其正前方1m處的聲壓級(A計權)應不小于70dB,不大于115dB。
(6)探測器應具有控制輸出功能。控制輸出接口的類型和容量應與制造商規定的配接產品或執行部件相匹配,且應在使用說明書中注明。如探測器的控制輸出接口具有延時功能,其延時時間不應超過30s。
(7)探測器應具有能夠與控制和指示設備連接的聯網接口(僅以電池供電的探測器除外),聯網接口因能輸出與其測量濃度相對應的信號及探測器正常監視、故障、腦凈化、傳感器壽命狀態信號。信號的類型、參數等信息應在使用說明書中注明。
(8)探測器在被檢測區域內的可燃氣體濃度達到報警設定值時,應能發出報警信號。再將探測器置于正常環境中,30s內應能自動(或手動)恢復到正常監視狀態。
(9)探測器的報警設定值應在5%LEL~25%LEL范圍,其量程上限應不低于報警設定值的2倍且不小于15%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設定值應在150×10-6(體積分數)~300×10-6(體積分數)范圍。
注:爆炸下限(LEL)為可燃氣體或蒸氣在空氣中的爆炸濃度。
(10)探測器采用插拔結構氣體傳感器時,應具有結構性的防脫落措施。氣體傳感器發生脫落時,探測器應能在30s內發出故障信號。
(11)探測器應具有對其聲光部件手動自檢功能,其控制輸出接口在自檢期間應延時7s~30s動作。
(12)探測器的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應滿足GB 23757中規定的IP30等級的要求。
(13)探測器的型號編制應符合GB 15322.1——2019中附錄A的規定。
(14)探測器內部應具有計時裝置,日計時誤差不應超過30s。
(15)探測器內部應具有報警歷史記錄功能,歷史記錄在探測器掉電后應能保存。歷史記錄的類型和條數應滿足以下要求:
a、探測器報警記錄:不少于200條;
b、探測器報警恢復記錄:不少于200條;
c、探測器故障記錄:不少于100條;
d、探測器故障恢復記錄:不少于100條;
e、探測器掉電記錄:不少于50條;
f、探測器上電記錄:不少于50條;
g、氣體傳感器失效記錄:不少于1條。
(16)探測器內部應具有讀取接口,使用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或探測器報警歷史信息記錄讀取裝置應能對探測器的報警歷史記錄完整讀取。
(17)探測器應在使用說明書中注明存儲器中各類報警歷史記錄的存儲條數。
(18)探測器的使用說明書應滿足GB/T 9969的相關要求。
2.報警動作值
(1)在本部分規定的試驗項目中,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不應低于5%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不應低于50×10-6(體積分數)。
注:爆炸下限(LEL)為可燃氣體或蒸氣在空氣中的爆炸濃度。
(2)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3%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50×10-6(體積分數)。
3.量程指示偏差(適用于具有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
在探測器量程內選取若干試驗點作為基準值,使被監測區域內的可燃氣體濃度分別達到對應的基準值。探測器在試驗點上的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值與基準值之差不應大于3%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濃度顯示值與基準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80×10-6(體積分數)。
4.響應時間
具有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向其通入流量為500mL/min,濃度為滿量程的60%的試驗氣體,保持60s,記錄探測器的顯示值作為基準值,顯示值達到基準值的90%所需的時間為探測器的響應時間。不具有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向其通入流量為500mL/min,濃度為報警設定值1.6倍的試驗氣體并開始計時,探測器發出報警信號所需的時間為探測器的響應時間。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響應時間不應大于60s,其他氣體探測器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30s。
5.方位
探測器在安裝平面順時針旋轉,每次旋轉45。,分別測量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3%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50×10-6(體積分數)。
6.報警重復性
對同一只探測器重復測量報警動作值6次,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3%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的值不應大于50×10-6(體積分數)。
7.預熱期間報警
將探測器在不通電的狀態下放置24h后,使其在試驗氣體濃度為30%LEL的環境條件下恢復供電,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在一氧化碳濃度為380×10-6(體積分數)的環境條件下恢復供電,探測器應能在恢復供電后的5min之內發出報警信號。
8.防爆性能
將不通電狀態的探測甲烷或一氧化碳的探測器置于甲烷濃度為8.5%(體積分數)的試驗箱中,探測丙烷的探測器置于丙烷濃度為4.6%(體積分數)的試驗箱中,保持5min。將探測器恢復供電,保持5min,期間不應發生可燃氣體引燃或爆炸現象。
9.電壓波動(不適用于僅以電池供電的探測器)
將探測器的供電電壓分別調至其額定電壓的85%和115%,測量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3%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50×10-6(體積分數)。
10.電池容量
(1)對僅以電池供電的探測器,以25倍工作電流對電池放電30d,放電結束后,探測器的電池容量應能保證其正常工作不少于2h。在電池電量較低時,探測器應能發出與報警信號有明顯區別的聲、光指示信號,控制輸出接口應能正常驅動其配接產品或執行部件。
(2)具有備用電池的探測器,在以主電和備電兩種不同供電條件下工作時,狀態指示應有區別。備用電池容量應能保證其正常工作不少于8h。在備用電池電量低時,探測器應能發出與報警信號有明顯的區別的聲、光指示信號,控制輸出接口應能正常驅動其配接產品或執行部件。
(3)在指示電池電量低時,測量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5%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80×10-6(體積分數)。
11.絕緣電阻
探測器的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的工作電壓大于50V時,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與外殼間的絕緣電阻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應不小于100MΩ。
12.電氣強度
探測器的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的工作電壓大于50V時,外部帶電端子和電源插頭應能耐受頻率為50Hz、有效值電壓為1250V的交流電壓,歷時60s的電氣強度試驗。試驗期間,探測器不應發生擊穿放電現象。試驗后,探測器功能應正常。
13.電磁兼容性能
探測器應能耐受表1所規定的電磁干擾條件下的各項試驗,試驗期間,探測器不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試驗后,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5%LEL。探測--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80X10-6(體積分數)。
PS:電磁兼容試驗參數請查看附件:《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2部分:》文檔中的3.3性能的3.3.13表1部分。
14.氣候環境難受性
探測器應能耐受表2所規定的氣候環境條件下的各項試驗,試驗期間,探測器不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試驗后,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10%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瞥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160X10-6(體積分數)。
PS:氣候環境試驗參數請查看附件:《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2部分:》文檔中的3.3性能的3.3.14表2部分。
15.機械環境耐受性
探測器應能耐受表3所規定的機械環境條件下的各項試驗,運行試驗期間,探測器不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試驗后,探測器不應有機械損傷和緊固部位松動,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5%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80X10-6(體積分數)。
PS:機械環境試驗參數請查看附件:《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2部分:》文檔中的3.3性能的3.3.15表3部分。
16.抗氣體干擾性能
使探測器分別在下述氣體干擾環境中工作30min,期間探測器不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
a、乙酸:(6000±200)×10-6(體積分數);
b、乙醇:(2000±200)×10-6(體積分數)。
每種氣體干擾后使探測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1h,然后測量其報警動作值。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5%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80×10-6(體積分數)。
17.抗中毒性能
使探測器在可燃氣體濃度為1%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一- 氧化碳濃度為10X10-6(體積分數)],和六甲基二硅醚蒸氣濃度為(10士3)X10-(體積分數)的混合氣體環境中工作40min,期間探測器不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環境干擾后使探測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20min,然后測量其報警動作值。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10%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160X10-6(體積分數)。
18.低濃度運行
使探測器在可燃氣體濃度為20%低限報警設定值的環境中工作4h。運行期間,探測器不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使探測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20min,然后測量其報警動作值,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5%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80X10-6(體積分數)。
19.長期穩定性
使探測器在正常大氣條件下連續工作28d后,測量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探測器在連續工作期間不應發出報警信號或故障信號。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之差不應大于5%LEL。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的值不應大于80×10-6(體積分數)。
20.一氧化碳低濃度響應性能(僅適用于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
使探測器在一氧化碳濃度為(70士5)X10-6(體積分數)的環境中連續工作,探測器在開始的60min內不應發出報警信號,在之后的180min內應發出報警信號。
以上就是的相關要求,如果您想要查看了解完整版的標準要求,您可以聯系我們,聯系電話:;或者直接查看下方我們的附件文檔。
附件:完整版-可燃氣體探測器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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